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威拉班不要当“服务逃兵”!



淡边新村发展与治安委员会新闻局今日发表文告,劝请乐巴区州议员威拉班不要再当“服务逃兵”,应该踏实的为选民服务,不要一味把自己应尽的责任推给别人。


该局声称,淡边合家欢花园购屋者面对必须还屋贷却没有屋子住的遭遇已经令人感到万分同情,当初在竞选时承诺会为购屋者解决问题的威拉班,现在是兑现承诺,积极的为购屋者讨回公道的时候。


“但是遗憾的是,威拉班上任至今一年半多,多次带购屋者在报章宣传,但是至今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牵着他们兜兜转转,现在又把应尽的责任推给前任州务大臣丹斯里依沙,令人啼笑皆非。”


文告表示,威拉班和助理李公群,日前把屋业计划搁置的罪名套在前州务大臣身上,原因是前州务大臣曾经为此计划当开幕嘉宾,根本是逼前州务大臣”吃死猫“的做法。


“如果这种说法可以成立,那么那些曾经邀请威拉班当开幕嘉宾的团体,如果日后发生一些人事纠纷或财务问题,威拉班是否就必须负起责任,出来交代?“


文告继称,威拉班作为州议员,除却承诺在先不说,本来就有责任为购屋者伸张正义,替彼等讨回公道。再加上威拉班本身也是律师,如果真的有心为选民出头,办起事来简直是如虎添翼,岂可带购屋者游大观园?如今一年多了,威拉班不但一事无成,还歪理连篇,四处在寻找待宰羔羊,根本没有一点诚意为购屋者解决问题。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威拉班应该替购屋者起诉有关导致屋业搁置发展商,替购屋者取回血汗钱,而不是本末倒置,放弃主谋不理,却责怪他人,要他人为发展商的无良埋单,简直是侮辱购屋者的智慧,以为所有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


“其实除了无良的发展商要交代之外,威拉班更应该给购屋者作出交代,到底为购屋者作出了什么努力,为什么至今还无法将有关发展商控上法庭,反而将矛头指向别人?”


文告也表示,威拉班为了要打击丹斯里依沙在补选的胜算,在巴眼槟榔补选前发表似是而非兼误导性的文告,企图愚弄选民,煽动选民情绪,简直居心叵测。幸好巴眼槟榔选民没有受到摆布,反而继续给依沙大力的支持。


“我们劝请威拉班踏踏实实的为选民服务,解决民困,办好身为人民代议士的职责,打好官民之间的关系,不要领了干薪,还一味发表文告指责他人应该这样做或那样做,自己却从不反省自己。试问威拉班,州议员的责任是否只是发表文告博取宣传,或声称会写信询问有关当局就功德圆满,事情就会自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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